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793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道;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
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经2024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93号文)注册,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欧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30日基金名称中欧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基金主代码021757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1月29日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沪深300指数量